《罗马宣言》序文

于La CivilianCatholica(意大利 罗马)
1987年3月9日-10日

国际行动理事会名誉主席
福田纠夫名誉会长
多年以来,我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世界所面临的困境,到现在亦是如此。无论从政治、军事、环境哪个角度看,这个世界都存在着堆积如山的问题。此外,人口增长与经济开发也给社会环境和我们身处的自然环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如果我们处理这些严峻课题时一败涂地,那么人类将不再有未来可言;如果我们不希望余生在忐忑不安中度过,我们就必须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去解决这些问题。

基于这种认识,1983年,我与来自各个国家、各个政府的25位前领导人一起,首次邀请了国际行动理事会(前元首峰会)成员一起讨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坚定信念并拿出实际行动。目前在位的领导人们也认识到了这些问题,但他们被公务缠身,而且也被各自国家的利益所束缚。从丰富的经验中积累了大量智慧的领导人们,希望可以将这些智慧贡献给人类。国际行动理事会到目前已经举办了五次总会和多次专门研究小组会议,给这个世界带来了意义非凡的影响。
但我的思绪飘得更远。长久以来,我一直认定宗教家和政治家对世界和平与人类幸福担负着同等的责任。政治界与宗教界的领导人们齐聚一堂,就双方共同关心的各类问题进行交谈,这难道不是一件重要的举动吗?这也引起了宗教界的共鸣,让我看到我们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共识的。因为归根结底,人类生存的重要性是共同的课题。
因此,国际行动理事会的数位成员与五大宗教的领导人于1987年春天在罗马举行了会谈,最后达成共识,认为从世界面临的现状来看,当前我们如果不接受挑战、寻求解决方法,人类将失去未来;同时,通过政治界与宗教界领导人的共同努力,部分问题是能够被解决的。一直以来被认为处于分裂或对立状态的各组代表,就全世界面临的普遍性难题达成了广泛的共识,这对我来说是至高无上的快事。
在罗马达成的共识为我们继续努力注入了勇气。会议取得了人类史上史无前例的成果,具有非凡的价值。为了实现心灵与心灵的对话,我们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我相信这必将促进一系列相关活动的开展。我能够亲眼见证这份信念逐渐成真,万分欣喜,也感激不尽。


国际行动理事会主席

赫尔穆特·施密特

20世纪70年代中期,我会见穆罕默德·安瓦尔·萨达特总统时,对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自那以来,我会时常想起他。由于接触和处理世界文化领域的宗教、哲学、伦理等相关工作,我的好奇心变得比以前更加强烈。缺乏相互理解,很难为和平做出贡献。但是,我们很难想象在巴勒斯坦或世界某些其他地方,可以实现伊曼努尔•康德提出的“永久的和平”。诚然,很多人都承认这个目标的伦理价值,但纵观历史,我们大概可以推测,即使有国际联盟或联合国,甚至大国之间更强有力的联手,将来也会像过去一样,极有可能再次出现依靠武力解决的争端。
但是,或许以下这种思考方式才是正确的。在争端尚未达到需要使用国际武力进行解决的程度之前,缓和争端、达成和解的时机越早来临,避免战争的希望就越大。反之亦然,越是依赖宗教、民族、人种、意识的激进主义或原教旨主义,越会使相互理解变得更加困难,从而也会增大使用武力、发动战争的可能性。
宗教界和政治界的领导人能够共聚罗马,正是因为大家心怀希冀,希望听取相互的意见。这不仅是伊斯兰教、犹太教、基督教、印度教、佛教或宗教自由思想家的集会,也是民主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保守派和进步派的聚会。我们来自地球五大洲中截然不同的专政政权或截然不同的民主政权,既有黑色人种、棕色人种、黄色人种,也有白色人种。我们不仅克服如此之多的差异达成相互理解,而且还将达成共识以解决更加重大的问题。
就实现和平愿望达成共识,这对宗教界和政治界领袖来说都是极度困难的。同样,人们比较容易相信,一直以来不断增长的世界人口,对几个世代以后的几十亿人来说,将是一个异常巨大的经济难题。其所带来的庞大的能量消费,必将改变之后几十年大气层的化学构成,从而催生“温室效应”,使人类陷入无法挽救的境况。但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阻止世界人口增长,针对几十亿对夫妻制定家庭计划,这是无以伦比的困难。
来自全世界五大宗教的圣职担当者们,与政治家一样认识到了家庭计划的重要性,这是一种推陈出新的进步。希望更多的领导人能够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牺牲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付出就会有回报。20世纪末期,人类只有通过团结,才能消除共同面对的威胁。

关于世界重大问题的声明

序论
在国际行动理事会的邀请下,世界五大洲的政治领导人与五大宗教的领袖在罗马举行了自近代以来的首次会谈。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与会者就世界和平、国际经济及相关开发、人口、环境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领导人们一致认为,人类当前面临有史以来最大的危机,但是却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恰当方法,也没有竭尽全力寻找到出路。如果没有找到有效而又恰当的方法来应对这些危机中凸显出来的挑战,我们将失去永恒的未来。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领导人们一致认为,在共同忠诚于伦理价值、和平和人类幸福的原则之下,宗教与政治领导人能够在更多领域内携手合作。
经过初步交换意见之后,大家达成显著一致,客观地认识和评价了当前的危机,认识到必须在广泛认同的理论基础之上行动起来。
参与罗马会谈的领导人们一致认为,国际行动理事会或其他机构,包括国际范围和地区范围的政治、学术、科学方面的指挥者,都应该让这样的机会延续下去,获得媒体支持,对政策决策过程施加影响。

和平
当前,第二次世界大战早已结束,但是这个世界没有一天逃离过战争、争端、贫困、大规模的人性堕落和环境恶化,和平的真正含义在逐渐丧失。全体参会人员得出结论,参照共同的理论原则,只有将对对话和包容的理解不断渗透到所有社会领域和国际交流领域中去,才能实现真正的和平。
因此,全体与会人员都欢迎世界在裁军方面做出的努力。美苏共同遵守《美苏限制战略核武器条约》,同时应当继续进行裁军行动的中国、阿根廷等国也在削减军费等方面取得了进步。
当前被投入军备竞赛中的科学、技术资源和能力,更应该被用于解决威胁人类生存与幸福的世界性问题中去,包括能源、新兴运输体系、开发技术缓解日渐紧迫的气候变化、推进臭氧层减少的相关调查、防止生物种类持续性减少、应对对生物圈造成的威胁等。

世界经济
从道德、政治、经济原因来看,人类必须努力消灭困扰地球很多地区的贫困问题,建立更加公正的经济结构。要实现这种转型,发达国家必须以受到保护的本国利益,发展中国家以相互扶持的政策为各自的基础,进行一系列决策与对话。
应该加紧解决带来不良结果的债务危机问题。不能让债务利息的支付严重阻碍一国经济的发展,从道义上说,任何政府都不能要求国民一直陷于贫困之中,以至于他们的人性品格被无情剥夺。所有相关人士,都必须遵守伦理标准,做出卓有成效的贡献,共同承担困难。
为保证当前还在忍受悲惨贫穷生活的个人和团体能够生存下去,必须制定紧急援助计划。为了维护人类生存权,必须在全世界范围内培养起共同责任感。

开发、人口、环境
对未来的家庭来说,承认伦理价值与男女共同负担责任的原则,是处理很多问题不可或缺的条件,这一点必须反复强调。发展中国家过快的人口增长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经济落后、人口增长、人类生活维持体系崩塌等恶性循环。在有效的公共政策中,必须增加结构性预测,注意了解人口、环境、经济趋势和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
虽然每个宗教对于家庭计划的政策和方法存在不同的认识,但领导人们还是达成了共识,认为从当前的趋势中寻找有效的家庭计划是势在必行的。一些拥有积极性经验的国家与宗教,应该将这些经验分享出去,加快关于家庭计划的科学研究。

附录:参会人员
 
国际行动理事会会员
福田赳夫(名誉主席 日本前首相)
赫尔穆特·施密特(主席 西德前首相)
福克·耶诺(匈牙利前首相)
马尔科姆·弗雷泽(澳大利亚前首相)
奥卢塞贡·奥巴桑乔(尼日利亚前总统)
米萨埃尔·帕斯特拉纳·博雷罗(哥伦比亚前总统)
玛丽亚·德卢尔德斯·平塔西尔戈(葡萄牙前首相)
布拉德·莫尔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前署长)

宗教领袖
A·T·阿里雅拉纳(斯里兰卡佛教)
K·H·哈桑·巴士里(印度尼西亚伊斯兰教)
约翰·B·科布(美国基督教卫理公会派)
弗朗茨•柯尼希(澳大利亚天主教枢机主教)
李守袍(音)(中国新教徒)
卡兰•辛格(印度印度教)
意劳•托阿弗(意大利犹太教)


环境问题专家

李斯特•布莱恩(世界观察研究所)


关于探讨公共伦理标准的专家会议报告

 
会议主席:赫尔穆特·施密特
会议地点:奥地利,维也纳
会议时间:1996年3月22日-24日

前言

1. 随着人类文明进入21世纪,世界正在进入一个深刻而广范围的,足以与工业革命相匹敌的变革时代。世界经济全球化导致了人口、环境、开发、失业、安全、道德及文化的衰落等诸多问题的全球化。人类迫切希望探究正义与事物的意义。

2. 技术和应用科学的物理变化远远超出了各个机构的对应能力。迄今为止,国家仍然坚持采用以集体意识支配行动的行为方式,而国家主权的概念在世界任何地方都被围困在这样的框架之中。就好比老生常谈的“在大问题面前国家太小,在小问题面前国家太大”。跨国公司在进行世界贸易和扩大投资时,已经赶上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然而各大公司在人权这个不熟悉的领域被质疑企业责任时,却无一不感到尴尬。即便宗教界仍然汇聚了数以亿计的虔诚信徒们,然而世俗主义和消费主义却会更被推崇与支持。那些人依然鼓吹并实践着宗教极端主义和暴力主义,以致牵扯这个世界也饱受其苦。对此,“原教旨主义”这个词汇不当使用。因为,虽然信徒都深深相信自己的信念和原则,然而他们拒绝通过行动来阻止暴力和传播自己的信仰。世界瞬息万变,我们应该何去何从。

具体的改进措施
3. 国际行动理事会认识到,为了促进伦理标准的传播,主权国家仍然是变化的核心驱动力。在承认主权国家为主要对象的基础上,也应该对电子传媒及在全球舞台上大显身手的跨国公司之作用给予足够的关心和重视。

4.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成功推广公共伦理观,全球多样的信仰体系和不同势力范围的各大宗教为了说服主权国家和相关机构,高度重视相互之间的密切合作,这是决定性的。这样的积极合作至少有两种重要的功能:一方面,在与当今人类直面的诸多迫在眉睫之问题和全球危机的抗争中,证实了在合作的基础上,各大宗教在决定统一的伦理标准时,敞开心扉讨论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事实上,世界各大宗教协同合作推广公共伦理观,将会促进公共伦理观的世界化的进展更加容易。

5. 世界宗教领袖会议不仅仅能够普及公共伦理观的理论思想,更能针对主权国家及其领导人、教育机构、大众媒体(电视、广播等),联手自身的宗教组织一起,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达成对普及公共伦理观的共识,并且可以提出推广公共伦理观的具体建议。应该强调的是,出席宗教会议的代表中必须包括妇女。现有的世界宗教组织应该推动发展这样的会议。

6. 宗教群体的建议主要应该由各主权国家、教育、大众媒体、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以及宗教团体的决策者提出。这是因为以上所提到的机构,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并参与到同世界宗教的基本情报相关的,并由世界宗教提出建议的公共伦理观的启蒙和普及行动之中。

7. 世界将会为关于公共伦理观的传播和推广的具体行动计划而欢欣鼓舞。这个行动计划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 ・制定公共伦理标准,成书成册,在世界各地分发。

  • 在此公共伦理标准的基础之上,增加按照特定职业划分的伦理标准,将这样的伦理标准在实业界、政党、大众媒体以及其他重要相关人员中普及。这种伦理标准的制定能够对自律做出贡献。

  • 向世界领袖建议,在1988年《世界人权宣言》发布50周年纪念大会上,应该由联合国主办召开关于讨论《人类职责宣言》的会议。

  • 应当设立包括关于世界宗教和哲学的教育课程,这样的课程应当提供给所有的教育机关。另外还应该使用各种崭新的科技手段,如网络、教育电视、视频、广播等传播这样的课程。

  • 为使此课程的设立与知识资源相结合,深化大家对此课程的理解,联合国应该考虑将这个课程作为联合国大学的组成部分,并邀请学者、学生、世界宗教领袖们共同成立“世界宗教学院”。


制定公共伦理观标准的必要性
8.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人是社会的动物”。因为我们都生活在社会中,必须要相互理解、包容才能和谐共处,所以人类需要制定规则和章法。道德伦理是集体生活最原始的共通基准,倘若没有伦理和自律之心,人类恐怕就会回归到原始森林的野蛮生活。世界正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所以人类迫切需要一个伦理标准的立足点。

9. 世界宗教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伟大的传统之一。没有任何时代比当今社会更加需要,它源于远古时代人类的智慧宝库。政治活动与价值选择有着深深的关联,道德必然优先于政治和法律,因此领导者们必须要经历道德的启蒙,必须要鼓励道德的推广,最好的教育是激发人类自身所具有的理解与包容的潜力。如果不进行道德教育,不教给孩子们“正义”与“邪恶”的区别,那么我们的学校最终会沦落变质,转换为只能生产大量劳动力的工厂。大众媒体是影响人心与行动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然而,当今很多媒体根本没有在提高人类精神文明,反而以大量充斥暴力、堕落、腐败的内容,污染了许多人的精神。

10. 为了适应瞬息万变的世界,各种组织机构必须再次专心投入到伦理标准的建设事业之中。从世界宗教及道德传统中可以寻觅到专心致志的源头,在那里有引导我们解决国家、民族、社会、经济以及宗教之间各种问题的精神力量。虽然各大宗教的教义都有所不同,但是所有宗教都在提倡公共伦理标准,世界信仰的统一比起分离具有更大的可能性,所有宗教都在倡导自我抑制、义务、责任以及各自的美德,通过各自的方法探索人生的奥秘,以及为全人类树立典范模式的方法。我们为解决全球性问题必须从制定共通的伦理基础开始做起。

公共伦理的核心
11. 当今的人类,有着足够的经济、文化以及精神资源来建立一种良好的世界秩序,然而民族、国家、社会、经济以及宗教间的新旧矛盾和紧张威胁着我们构筑更加和平美好世界的愿望。在这种存在戏剧性变化的世界状况中,为了实现人类之间和平共处的愿望、民族之分不同等于道德的愿望、共同分担保护地球责任的宗教愿望,我们需要建立起希望、目标、理想及价值标准的平台。1993年在芝加哥召开的世界宗教会议发表了我们原则上支持的“公共伦理宣言”,对此仅表谢意。

12. 从联合国采用《世界人权宣言》开始,基于国际法和司法的人权强化事业取得了显著的进展,此后的《市民社会、政治权利》以及《社会、文化、经济权利》这两份文件的发表进一步促进了人权事业的发展。联合国关于权利基准的宣言在芝加哥宣言中得到了确认,并从义务的角度予以进一步的深化。这个宣言在保证人类原有的尊严不被剥夺,保障所有人类的平等与自由,促进人与社会相互依存这些问题上及其必要。也就是说,建立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秩序不能单靠法律、法规、条约的制定和强制执行,为了权利与自由的行动需要伴随相应的责任感和义务感,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必须唤起男女双方精神与心灵的力量,没有义务的权利不可能长久,脱离公共伦理观而建设的美妙世界秩序将成为无稽之谈。

13. 公共伦理观并不能取代托拉、圣经、可兰经、博伽梵歌、佛教法典或者孔子及其他的教义学说。公共伦理观是最基础的必要的共同价值、基准和基本态度。换言之,虽然各大宗教的教义不同,但是公共伦理当成为所有宗教及无神论者们共同支持的有约束力的价值观和普遍的伦理标准。

14. 宗教史上第一件达成最小限度的明确的共识是对芝加哥宣言的肯定,我们提出了针对个人、社会、政治理论不可或缺的两个原理。


(1) 必须人道地对待每一人

(2)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个规范融汇蕴含在所有伟大的教的传统之中。


15. 基于这两大原理,经所有宗教同意,我们还提出了四项必须永远全面支持的承诺:

・承诺坚守非暴力与尊重生命的理念


・承诺保证团结与公平公正经济秩序的理念


・承诺保持宽容与诚实生活的理念


・承诺维护平等的权利与男女间合作关系的理念



16. 虽然我们认识到在计划生育政策和干预手段方面各宗教之间存在着
意见分歧,然而对于当今人口增长的趋势而言,探求一种有效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对此我们也达成了共识。各个国家、宗教应当积极分享经验,也应进一步推进对于计划生育的科学调查。

17. 教育的各个阶段,担负着在下一代心中根植公共伦理观的重任。从小学到大学的课程与讲座中,应该编入普遍价值观的教育内容,也应该加深对自己所奉行的宗教以外的其他各种教义的理解,还应该在教育课程中传授“肯定性的宽容”这一价值观,课程的教材也应该编入同样内容。必须注重在教育中培养孩子对于未来的志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大学以及其他的国际机构都应该为了这个目的而协同合作。电子媒体也应该贡献自己的力量。

18. 国际绿十字会和地球理事会提出,应该留意现在正在进行的《地球宪章》之制定过程。我们欢迎为了使这项行动向可持续性开发转变,政府、民间、市民社会对于价值观与态度的基本变化所作出的努力,也希望宗教界以及其他团体的积极参与。

19. 基于尊重生命是道德承诺的核心,避免战争和暴力带来的悲剧是我们最需解决的世界性课题,所以我们必须及早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1) 必须抑制小型武器、半自动及全自动武器的买卖行为,轻易购买到手的这类武器势必引发不良走向。
(2) 与小型武器相同,地雷也夺走了大量无辜的生命,这在柬埔寨、南斯拉夫、非洲以及阿富汗已经成为严重的现实问题,系统化的扫雷行动已迫在眉睫。


会议出席者

国际行动理事会成员

赫尔穆特·施密特主席
德里斯·范阿赫特
皮埃尔·埃利奥特·特鲁多
米格尔·德拉马德里·乌尔塔多

专家

A.A.马格南・阿尔・贾迈迪(伦敦,法赫德国王学院院长)
荒木美智雄 (筑波大学教授)
香提・安拉姆校长(印度)
托马斯·阿克苏战海(加拿大,CRB基金会主席)
Abdolijavad  falaturi (德国科隆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伊斯兰院长)
阿南达・格雷罗(前斯里兰卡高等法院法官)
金景东(韩国首尔国立大学教授)
柯尼希红衣主教(德国图宾根大学)
彼得·兰德斯曼(奥地利,维也纳大学)
刘晓峰 (香港、中国基督教研究所总裁)
L.M. Singhvi(伦敦,印度大厦高级专员)
Majorie Suchocki(美国、克莱蒙特神学院院长)

记者
弗洛拉·刘易斯(国际先驱导报)

观察员
山口静江 前众议院议员


《世界人类责任宣言》草案

1997年9月1日

序评

“共议人类责任的时代已经到来

经济全球化带动着许多问题向全球化发展。解决全球化问题,必须在被所有文化、社会所遵守的理念、价值观和规范的基础上,制定全球化的解决方案。承认全人类平等与不可侵犯的权利,必须以自由、正义与和平作为基础前提,同时,还必须建立伦理标准体系,赋予权利与责任同等的重要性,保证所有人都生活在和平之中,并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秩序,仅靠国内外法规条例难以实现,建立全球化公共伦理才是最不可欠缺的要素。人谋求发展的愿望,无论在任何时代都应该适用每一个人和制度,只有形成统一的价值观与价值标准,才能将这种愿望变为现实。
明年将迎来联合国通过《世界人权宣言》50周年的纪念日。这个值得纪念的年份,对通过旨在完善与加强世界人权宣言、促进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世界人类责任宣言》来说,无疑是一次良机。
后述的人类责任相关草案,要求在自由与责任间取得平衡,让“自由”从人们漠不关心的名词变为与人类息息相关的重要内容。如果个人或政府不顾牺牲他人利益来无限主张自己的自由,必将使很多人受苦受难;如果人类通过掠夺地球的自然资源来无限追求自己的自由,必将使后代承受磨难。
起草《世界人类责任宣言》的构想,不仅是使自由与责任达到平衡的方略,也是与过去视之为敌的思想、信条与政治见解达成和解的手段。它指出,对权力的坚持容易带来无限的争端与对抗;宗教团体有义务像强调自己的自由一样尊重其他自由;以追求最大限度的自由作为目标,同时培养最大限度的责任感以保证自由可以延伸到更宽的领域,这应是基本的前提。1987年以来,“国际行动理事会”(俗称“前政要峰会”)不断推进与人类责任相关的道德基础规范的起草工作,这项工作建立在宗教界领袖以及古代先贤哲人智慧的基础之上。古代的哲人曾经
发出警告,不用承担责任的自由本身必将灭亡,只有权利与责任达到平衡,自由才会不断壮大并创造出更加美好的世界。
国际行动理事会委托诸位讨论以下宣言草案,并希望获得支持。

《世界人类责任宣言》草案

前言
承认人类大家庭所有成员原由的尊严、平等以及不可侵犯的权利,这是全世界实现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对责任与义务具有启示意义;
对权利排他性的主张,可能导致武力抗争、分裂以及无限的争端;而无视人类责任,则可能引发无理无序;
依法统治和健全人权,与人类行为公正的愿望息息相关;
解决全球化问题,必须在被所有文化、社会所遵守的理念、价值观和伦理标准的基础之上制定全球化的解决方案;
知识与能力有限的人类担负着改善本国与全世界社会秩序的责任,而这个目标只能通过法律法规及条款才能付诸实现;
人类追求进步与完善的愿望,在任何时代都必须适用于所有群体和机构,只有形成统一的价值与标准,才能实现这一愿望,
因此,联合国大会在此颁布《世界人类责任宣言》!
所有个人、社会,所有机构都应关心该宣言,它有助于推动社会前进,启发民众智慧,应该作为全人类所有国家共同遵守的标准。我们所有人必须重新确认并强化世界人权宣言所阐明的誓约,即全人类的尊严、不可侵犯的自由和平等,以及他们共同承认的容忍范围。我们将在世界范围内推行和普及对这种责任的认知和维护。

人类基本原则

第1条

所有人,不分性别、人种、社会地位、政治见解、语言、年龄、国籍和宗教信仰,都有责任秉持人道主义精神对待他人。

第2条

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形式支持非人道行为;所有人,都有责任为维护他人的尊严和自尊而付出努力。

第3条

任何人、任何集团或团体、国家、军队或警察,都不能凌驾于善恶之上,都属于道德规范管辖的范围,所有人都有责任在任何环境下惩恶扬善。

第4条

被赋予理性与良知的所有人,都应以同理之心接受对个人与集体、家庭与社区、人种、国家与宗教的责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反对暴力、尊重生命

第5条

任何人,都有责任尊重生命。任何人都无权伤害、拷问、杀害他人。个人或社区行使正当自卫权的情况除外。

第6条

应该以非暴力的方式解决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争端。任何政府都不能默许或袒护集体屠杀或恐怖主义,不能将虐待妇女、儿童或其他任何市民作为战争手段。所有市民、公务员都有责任在行为中主张和平、反对暴力。

第7条

所有人都应受到无限尊重、被无条件保护。保护动物和自然环境。所有人都有责任为生存在世界上的人以及后世子孙保护好空气、土壤和水。

正义与同理

第8条

所有人都有责任在行为中保持高洁、诚实与公正。任何个人、集体,都不能抢占或恣意掠夺其他个人或集体的财产。

第9条

所有人,在被给予必要生存资料的前提下,都有责任脚踏实地为摆脱贫困、营养不良、无知和不平等而努力。为了维护所有人的尊严、自由、安全与正义,应该在全世界范围内推进可持续开发。

第10条

所有人都有责任通过勤奋努力激发自己的才能。每个人都应被赋予平等的机会接受教育、从事有意义的工作。所有人都应该帮助贫困者、落魄者、伤残人士以及被歧视的受害者。

第11条

使用任何财富,都应遵循正义原则,并以推动人类进步为目的。经济方面和政治方面的权利,不应成为统治的工具,而应该为伸张经济正义、维护社会秩序服务。

真实与宽容

第12条

所有人都有责任揭露真相、诚实行动。任何人,无论多么位高权重,都不能讹言谎语。应该尊重保护个人隐私、保守个人或单位秘密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义务告知所有人所有真相。

第13条

任何政治家、公务员、企业界的领导人、科学家、文学家或艺术家都不能被普适的伦理标准免责,对顾客肩负特殊义务的医生、护士和其他职业人员亦是如此。职业以外的道德规定,应该反映真实性、公正性等普适标准的优先性。

第14条

告知公众真相、评论社会制度和政府行为是媒体的自由,对一个公正的社会来说不可或缺,但媒体必须秉持负责任的态度。媒体的自由,伴随着准确、真实进行报道的特殊责任,必须避免通过煽情报道贬低人格与品位。

第15条

必须保证宗教自由,但宗教代表者有责任避免发表对不同宗教信仰的偏见,避免歧视行为。他们不得煽动憎恶、狂热情绪,不得发动宗教战争并使之合法化,而应当培养人们相互宽容、相互尊重的品格。

相互尊敬、相互合作

第16条

不论男女,每个人都有责任在合作中相互尊敬、相互理解。任何人都不得将他人作为性榨取和奴役的对象。夫妻、恋人之间有责任为对方的幸福着想。

第17条

所有文化与宗教多样性教义都应当明确,婚姻应以爱情、忠诚与宽容作为基础,应该保证彼此安全、相互扶持。

第18条

所有夫妻都有责任制定明智的家庭计划。父母子女之间,应相互爱护、相互尊重、相互感激、相互关心。任何父母或其他成人,都不得榨取、奴役或虐待儿童。

结论

第19条

本宣言的所有规定,不得被解释为,任何国家、集体或个人有权从事,以破坏本宣言及1948年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中提到的责任、权利和自由为目的活动,或有权从事有类似企图的行为。

 
共议人类责任的时代已经到来

国际行动理事会呼吁出台讨论世界人类责任宣言正合时宜。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常规地谈论人权问题,实际上自1948年联合国通过《世界人权宣言》以来,全世界都在努力推动国际社会承认和维护人权。但是现在,开始着手探讨承担人类义务这个重要课题的时刻已经来临。
为什么必须重新审视人类的义务?原因如下:首先,毋庸置疑,这个观点只在世界上少数地方才是全新的话题,许多国家一直常规地从义务方面看待人际关系,而不是从权利方面看待。例如,东方普遍的思考方法就是如此。从传统而言,至少在17世纪启蒙运动兴起之后,西方就一直强调自由与个性。与之相反,东方的观念之中,更加注重责任和集体。现已出台的不是《人类责任世界宣言》,而是《世界人权宣言》。众所周知,《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者是二战胜利方的西方各国代表,其中无疑反映了他们的哲学与文化背景。
其次,人类义务这个概念,反映了自由与责任达到平衡的愿望。权利与自由相关,义务与责任相连。虽然存在差别,但自由与责任是相互依存的。责任是一种道德素养,会自然自发地抑制自由。无论在哪个社会,都不存在毫无限制的绝对自由。因此,歌颂的自由度越大,对自己、对他人担负的责任也会越大;自身拥有的才能越多,就有更多责任去最大限度地使之得到发挥。我们必须让自由从大家漠不关心的状态,变成与大家息息相关的重要内容。
反之亦然。我们的责任感越强,道德素质越高,我们自身的精神自由度就越大。当自由为我们的行动提供包括为善与为恶在内的多种可能性时,有责任感的道德素质必定会选择“为善”。
但可悲的是,人们未必能常常清楚地理解自由与责任的关系。部分思想观念认为应该重视个人的自由,而也有一些思想观念认为应该绝对服从于对社会和集体的责任。
缺乏合理均衡毫无限制的自由,与强加的社会责任一样后患无穷。曾几何时,极端的经济自由与资本主义的贪得无厌导致了严重的社会不合理,但同时,以实现社会利益与共产主义理想之名,残酷压制人们基本自由的行为也被大力推崇。
任何一方走向极端都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大家普遍认为,东西方放弃对抗的冷战结束后,人类的自由与责任逐渐朝着令人期待的均衡状态前进。我们曾一直为了自由与权利而战。现在,推进责任与人类义务的时代已经来临。
国际行动理事会认为,经济全球化带动着许多问题向全球化发展。由于整个世界相互依存,必然要求大家在和谐之中生存下去,所以人类必须制定规则与限制条款。道德是使集体生活成为可能的最低标准,若没有伦理道德以及它所带来的自我约束,人类将退回到弱肉强食的世界之中。这个世界需要以道德作为立事的基础。
正因为认识到这个必要性,国际行动理事会于1987年3月在罗马的La CivilianCatholica召开了宗教界领袖和政治领导人的会议,开始探讨普世的伦理标准。1996年,国际行动理事会再次邀请世界主要宗教的领袖和专家们参加会议并做报告,形成的报告书在同年5月召开的温哥华总会上获得如潮的好评。该报告书明确指出,世界各大宗教有很多相通之处,提出“迎来《世界人权宣言》成立50周年的1998年,由联合国召开会议讨论人类义务宣言,完善权利在初期承担的重要任务。”国际行动理事会支持这一建议。
起草《世界人类责任宣言》的构想,不仅是使自由与责任达到平衡的方略,也是与过去视之为敌的思想、信条与政治见解达成和解的方法。因此基本前提是,人类应被赋予最大限度的自由,但为了正确利用这种自由,人类必须最大限度地培养起责任感。
这种观念并不是独出心裁。数千年来,预言家、圣贤先哲一直在恳请人类认真思考责任问题。例如,本世纪的圣雄甘地就总结出了社会七宗罪恶:

  1. 搞政治而不讲原则
  2. 经商而不讲道德
  3. 积累财富而不付出劳动
  4. 拥有知识而没有品德
  5. 讲究科学而不讲人性
  6. 追求享乐而不关心他人
  7. 膜拜神灵而不做贡献


全球化使甘地与其他道德领袖的训导重新变得紧迫而必要。电视画面上的暴力场景通过卫星转播传到地球各个角落;万水千山之外某个金融市场的投机行为,直接导致某个地方政府解体;民间实力派的影响力比肩政府权力,而且与通过选举产生的政治家不同,这些民间人士除了依靠本人觉悟,几乎无人问责。制定人类责任世界宣言的行动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迫。


从权利向义务转化

权利与义务不可割裂,人权的概念,只能在所有人都承认并有义务尊重它的情况下才能成立。无论在哪种社会价值观中,人际关系都建立在权利与义务并存这个普适性基础之上。
引导人们的行为,其实并不需要复杂的道德体系,只要真正地守护古老的规则,即黄金规则,就可以保持公正的人际关系。黄金规则否定表现形式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肯定表现形式为——“己所欲者、奉与他人”,这体现了一种更加积极主动、更加赋有连带意义。
理解这种黄金规则就能够认识到,为了完善人权必须要讨论人类的主要义务,而《世界人权宣言》就是一个理想的起点。

  • ·如果我们有权利获得生命,就有义务尊重生命;
  • ·如果我们有权利获得自由,就有义务尊重他人自由;
  • ·如果我们有权利获得安全,就有义务创造全人类能够颂扬安全的条件;
  • ·如果我们有权利关心政治、选举领袖,就有义务参与政治、选出最佳领导人;
  • ·如果我们有权利在公正满意的环境中工作,以使自己与家人的生活达到一定水准,就有义务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能力;
  • ·如果我们有权利在思想、良心与信仰上获得自由,就有义务尊重他人思想与宗教方面的原则;
  • ·如果我们有权利接受教育,就有义务尽最大能力学习,并尽可能将我们的知识与经验与他人分享;
  • ·如果我们有权利接受地球的馈赠,就有义务尊重、关心、恢复地球与自然资源。

 
我们人类的潜能可以被无限开发,正因如此,我们有义务使我们的肉体、感情、智慧、精神方面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切不可忽视“为实现自我必须承担责任”这一观念的重要性。

*******
1997年4月在维也纳举行的专家会议中推进了《世界人类责任宣言》草案的制定工作,草案最终由托马斯·阿克斯沃西教授、金景东(音译)教授和汉斯·昆教授3位专家总结提炼而成。汉斯·昆教授提出的第一轮草案,奠定了意义重大的讨论基础。上述专家们向专家会议主席及德里斯·范阿赫特(荷兰前首相)、米格尔·德拉马德里(墨西哥前总统)提出了多种建议。行动理事会成员奥斯卡·阿里亚斯先生(哥斯达黎加前总统)虽然没有出席会议,但是提交了宝贵而翔实的论文。
这些工作成果,在向联合国提交的附加于《世界人类责任宣言》之后的草案中得到了明确体现。专家团队很高兴能够同时提交宣言草案,这激励了国际行动理事会和国际社会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附录:专家会议与会者名单

国际行动理事会成员

赫尔穆特·施密特主席
安德里斯·范·阿格特
米格尔·德拉马德里·乌尔塔多

顾问
汉斯·昆(图宾根大学)
托马斯·阿克斯沃西(哈佛大学)
金景东(音译)(首尔大学)

专家
弗朗茨•柯尼希(澳大利亚天主教枢机主教)
哈桑•哈那菲(开罗大学)(音译)
A•T•阿里雅拉纳(斯里兰卡萨尔乌达耶运动领袖)
詹姆斯•H•奥特利(英国国教国联观察员)
M•安拉姆(宗教与和平世界会议总裁,印度国会议员)
茱莉亚•陈(多伦多大学)
安娜玛丽•埃格德(世界教会会议)
特瑞•麦克卢汉(作家)
耶鲁斯•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理查德•罗蒂(斯坦福大学)
彼得•兰德斯曼(萨尔斯堡欧洲科学院)
渡边幸治(日本驻俄罗斯前大使)

记者
弗罗拉•路易斯《国际先驱论坛报》
吴胜龙(音译)《文化日报》


雅加达宣言
ー政治领袖与宗教领袖的声明

跨越鸿沟搭建桥梁 政治、宗教领袖雅加达会议
2003年3月11—12日
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声明
国际行动理事会自1983年创立之初,就特别关注政治、企业界领导人的道德价值观和伦理标准。
1987年,国际行动理事会邀请宗教领袖一起,就和平、开发、人口和环境问题在罗马举行了会议。1996年在维也纳召开的会议上,探讨能被所有宗教接受的公共伦理标准成为焦点,最后会议起草了《世界人类责任宣言》。理事会认为,如果这个宣言获得通过,将会大大补充和完善《世界人权宣言》。1999年,开罗总会召开,重点谈论了“中东战争中的宗教意义”。
纽约和华盛顿遭受惨绝人寰的袭击之后,理事会开始担心,“报复恐怖主义的战争”会不会导致宗教间的争端愈演愈烈。
后来在肯尼亚、俄罗斯、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国发生的一系列恐怖袭击事件,进一步加剧了这种担忧。
由此,以下几点思考值得我们关注:

1.当前的世界形势,特别是“报复恐怖主义的战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导致了全球范围内的动荡,破坏了世界秩序。

2.一部分恐怖分子行为的动机仅仅出于敌意或嫉妒,但其他恐怖分子有着非常明确的目标与目的,他们并非针对整个世界,通常是针对某个特定的地区。


3.一个令人遗憾的现实是,部分人认为恐怖主义是由某些特定西方国家政策引发的。他们之所以持这种观点,是因为很多国家的人们没有资源可以参与到全球化的世界中去,他们被这个世界甩得很远,这是事实;同时,这些面临危机的地区和人们,深切体会到贫富差距的扩大所招致的不平等。联合国千年发展计划的精神与规范提出明确的方向,为确保所有人达到基本生活标准,必须动用全球的金融、政治、道德、制度上的资源,而当务之急是拿出实际行动。


4. 为了确保各个民族、国家之间的战略、经济保持公正和均衡,我们应该制定连续性目标,并认识到,只有通过相互合作、相互理解、相互信赖才能实现这个目标,所有政策都应以此目标为方向。


5.联合国宪章第七章中提出,除了行使安理会承认的国家自卫权外,所有武力进攻都会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威胁,联合国坚决禁止。这种禁止本身,在促进和平发展方面就是一个伟大进步。如果当今各国单方面接受“先发制人论”,那么过去50年来为促进国际法建立而做出的所有努力都将化为泡影。


因此,


一、为了严厉拒绝宗教将暴力与恐怖主义合法化,我们召集所有宗教领导人汇聚于此。


二、我们向全球领导人强烈呼吁,应该为解决不同宗教、不同民族之间的分歧搭起桥梁、积极行动、通过讨论和让步达成一致,建立一个相互合作的世界。同时,不遗余力地为全世界各民族、各国家的均衡发展贡献力量。


三、我们呼吁,所有国家,不论大小,都应该与联合国一起、或通过联合国、特别是安理会采取行动,这才是实现公正、均衡、和平的最佳选择。


四、我们呼吁,所有国家都应该承认所有宗教和人道哲学都具有普适性人性价值和公共伦理标准这一事实,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反对暴力、尊重生命、共同负责、建立公平的经济秩序、宽容忠诚、追求权利平等、加强男女合作。


五、我们呼吁,所有国家都应当承认无论在何种宗教或政治意识形态中,都可能会出现极端主义。如果发现这种极端主义,即便只出现在国内,也必须对其进行谴责和抨击。


六、因此,我们呼吁,所有国家领导人都应该具备控制力与理解力,避免一切极端主义的行为,包容那些对确保文明化的人类社会继续延续下去不可欠缺的价值标准及观点。


七、同时,我们向所有国家呼吁,不论国内国际,都应该为解决分歧搭建桥梁,反对不负责任和歧视。


我们重申,这些目标和价值超越国界,具有普适性。现在,正是将《世界人类责任宣言》的精神付诸实践的时候。我们当前需要的,是为了确保人类共存与发展而必须付出的智慧与具体行动。让我们再次重温公共伦理中的两条基本原则:一、“必须人道地对待每一个人”的人道原则;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黄金定律。


附录:与会者名单

国际行动理事会成员
1. 马尔科姆·弗雷泽,澳大利亚前首相
2. 德里斯·范阿赫特,荷兰前首相
3.优素福·哈比比, 印度尼西亚前总统
4. 哈米尔·马瓦德,厄瓜多尔前总统

宗教领袖
5.斯瓦米阿格尼维什印度
6. 卡迈勒阿尔谢里夫国际伊斯兰法庭秘书长(穆斯林)
7. 阿汗伽玛格图多尔阿里亚拉特内斯里兰卡萨尔乌达沙拉马达那运动主席(佛教)
8. 弗朗西斯·卡罗尔澳大利亚天主教教会澳大利亚堪培拉和古尔本大主教(天主教)
9. 蒂姆·科斯特洛,浸礼宗教堂,澳大利亚(新教徒)
10. 詹姆斯乔丹澳大利亚大主教法庭成员(希腊正教会)
11. 李承焕 韩国高丽大学哲学系教授
12. 艾哈迈德沙菲马里夫穆罕马迪亚主席印度尼西亚(穆斯林)
13. 罗兹穆尼尔NahdlatulUlama主席,印度尼西亚(穆斯林)
14.哈希姆穆扎迪NahdlatulUlama主席长印度尼西亚(穆斯林)
15. 康拉德·雷塞,秘书长,世界教堂法庭,瑞士(新教徒)
16.戴维罗森美国犹太人委员会宗教事务国际咨询委员会(犹太人)
17. Rusli, SH. MM博士,印尼佛教协会社区、印度尼西亚(佛教) 
18. NatanSetiabudi博士, 印尼教会主席  印尼 (新教)
19. Suwandha SH牧师, 印尼印度教徒社区协会主席、印度尼西亚(印度教)
20. Din Syamsudin教授, 印尼理事会秘书长(穆斯林)
21. Alex Widjojo SJ牧师 印尼雅加达罗马天主教会(天主教)

其他
22. 凯瑟琳马绍尔 世界银行价值与道德对话发展机构总监
23. 法里德米尔巴盖里  塞浦路斯世界对话中心研究总监
24.杉浦正健,日本众议院议员
25.张毅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学术顾问
26. 汤姆斯艾斯沃斯 加拿大历史基金会执行总监
27.长尾兵藤教授  日本东京经济大学(国际咨询委员会代理秘书)
28. 阿明赛卡尔博士 阿拉伯和伊斯兰研究中心主任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


 “国际政治中的重要因素—世界宗教”专家会议报告书
主席英格尔·卡尔松

2007年5月7-8日于德国图宾根

国际行动理事会自1987年就和平、开发、人口和环境问题召开会议以来,一直致力于促进宗教领袖与政治领导人的对话。之后历经的十年时间里,所有主要宗教与哲学学者们就公共伦理标准达成一致,出台了《世界人类责任宣言》。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球面临的问题进一步复杂化。宗教间的误解导致争端频发,全球变暖严重破坏环境、带来诸多威胁,恐怖主义的阴云不断向全球范围扩散。宗教能否为促进和平与正义、建立伦理标准出一份力量?宽容(出于尊敬、而不是出于无知的宽容)的美德,能否通过说教而被培养起来?各个区域社会,能否正确处理“尊重其他民族、其他国家文化、其他宗教的归属意识”这一课题?这个世界是否能够认同全球一体化的概念?被寄予厚望的领导人们能否拿出具体的、有建设性的建议?
近年来,由于宗教热所引发的浪潮,世界或许正在步入第二次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公元前宗教、哲学等萌芽时代)。2007年5月7—8日,国际行动理事会在世界著名的“全球伦理财团”大本营——德国图宾根举行专家会议,出席会议的宗教学者们讨论并思考了“生存的意义”及“在政治中探讨和平方略”等议题。

一、相通的基础
犹太教并非独立的存在,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印度教等也不是独立存在。构成中国各种宗教的要素中,包含着多种信仰;世界各种主要宗教中,也都包含着各自的信仰、神学和信念。
认识宗教内部的多样性非常重要,这种看法正逐渐被广泛接受。但我们也必须承认,认识宗教之间的共通性同等重要。一直以来,世界三大“一神教”之间总是保持着对立状态,而现在,从相互联系中看待这三大宗教已经成为重要课题。通过各个宗教的教育运营,显示出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我们更加希望各大宗教不是通过“说教”,而是通过“学习”来实现对话。
真正意义的对话,需要谨慎的说教艺术,我们切不可小视个人、地区、国家、国际间对话所带来的利益。对话不是说服对方的战术,也不是让对方改变信仰的战略,而是通过共同价值观的交流促进相互理解的方法。我们必须鼓励人们放弃大而化之的态度,对他人的宗教与文化加深理解。
通过对话从他人处学到的价值观,在相互关联的精神中更容易被理解。更广泛地说,我们的目标不只停留在建立一个“说教型社会”,而是建立一个“学习型社会”。我们不仅应当对孩子们传授世界各大宗教的区别,更应当传授它们的共性。
因此,“世界人类责任宣言”变得尤为重要,因为它是在认识到公共伦理标准之上,由政治家、宗教学家、无神论者、不可知论者们达成相互理解的产物。宗教自由中,包含着不得使用物理或道德的手段强制人们信仰某种宗教或意识形态这一权利。这种公共伦理标准,指出了理解和尊重他人信仰与道德的方法。本届专家小组,对获得所有主要宗教领袖们认可的《世界人类责任宣言》进行反复研究后,确保其内容凝练打造了所有宗教中共有的公共伦理标准。

二、政治与宗教的关系
在考察了各大宗教之间的相通要素之后,专家组又讨论了宗教对政治的重要影响。由于这个世界上同时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趋势,即某些地区世俗性占据上风,某些地区宗教性根深蒂固,政治与宗教的紧张关系不言而喻。几乎所有的数据都表明,西欧定期去教会做礼拜的人数减少了20%,而与之相反,美国每周却有约65%的人要去教堂。在阿拉伯世界与亚洲地区,也同样出现了宗教受到追捧的趋势。
很多时候,宗教能给国民政治带来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有时它也会加剧人们的无知与不安,从而被企图维持自己权利的政治家利用甚至滥用。无知+宗教+民族主义,这个组合孕育着爆发战争的危险。政治与宗教相互推进,会加速国际争端,在全球范围内促使高压政权的建立。例如,通过占领使伊拉克和阿富汗陷入悲惨泥潭的战争、阻断退路的巴以战争、斯里兰卡长期的内战、泰国可能爆发的新战争等,都是典型的例子。
事实上,政治决策通常与政客们企图宣扬的宗教教义针锋相对。原教旨主义并不是特定宗教的本质属性,而是很多宗教的共同特征。我们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否定或阻止宗教领导人利用宗教运动,与易于陷入政治宣传型的“宗教极端派”保持距离,支持和推进温和的宗教运动。

三、面向未来
虽然面临着如此之多的复杂问题,但专家组多数成员仍旧看到了未来的“希望之光”。是威严、权利和责任所构成的人性基础,提供了可让世界各方普遍让步的公共伦理标准。
在这个全新的全球一体化时代,我们必须培养具有责任感的全球市民。宗教领导人未来或将担当更重要的职责,为此,他们必须精通两种语言。一种是与各自教团内信徒们相通的语言,一种是全球市民的语言。由此而入,建设不分人种、文化与性别的政治、经济、社会平等这一公共伦理必将获得良机。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如何为子孙后代保护好环境。对于地球生命而言,每一个物种都十分珍贵,但现在平均每天有100多个物种走向灭绝。在这方面,宗教领袖们也担负有重大责任,那就是将这些足以挑战全球规模的人力有效地利用起来,为努力守护地球而赋予伦理意义。我们决不能去做地球的榨取者,而必须做地球的守护人。
25年来,宗教间的对话发生了变化。宗教间的差异并不会损坏人性,宗教应该鼓励那些希望从人性中找到理想的人们,这种认识正逐渐被更多的人所接受。但是,对话才刚刚开始。

四、提议
为了实现更加美好的未来,专家组的主席做出以下提议:

·进一步确认并加强对《世界人类责任宣言》的说服力的认识,结合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审视思考责任宣言。为了实现与人权拥护者的真正对话,必须加强对责任宣言中提出的正义、慈悲、礼节、和谐等核心价值标准的认识。

·加强认识,了解所有宗教都具有的共同道德规范核心——统一的和谐;通过全球化市民和全球化伦理标准分享共同的人性,大力宣扬这种思想。


·推动实现自我的愿望与全球一体化中的责任感相互促进,支持全球化市民的概念和实践。


·为了认识到各种宗教中信仰、价值观、习惯具有多样性,必须加强相互宽容、相互尊敬、相互帮助和相互学习,制定宗教间教育行动计划。


·支持宗教自由。加强开放、和平的反省式宗教运动,社会所有部门的领导人与宗教领袖一起,对那些否认、阻止宗教被政治利用的行为给予鼓励。


·认识到人类延续面临的威胁,发动宗教的影响力,为了子孙后代,尊重生命、守护地球,应对环境挑战。


·保持文化和宗教的多样性,明确促进和平团结的道路。



附录:与会者名单

IAC 成员
1. 赫尔穆特·施密特名誉主席,德国前首相
2. 马尔科姆·弗雷泽名誉主席,澳大利亚前首相
3.英格尔·卡尔松联合主席,瑞典前总统
4. 阿布德·萨拉姆·马加里,约旦前总统
5.弗拉尼茨基,奥地利前首相

专家
6.卡梅勒阿布迈德(伊斯兰教逊尼派)律师(埃及)
7.科泽维诺阿兰(印度),香提阿什拉姆(印度)
8. Rev. Dr. MettanandoBhikkhu (Theravada Buddhist), Special Advisor on the Buddhist Affairs to the World Conference of Religions for Peace (Thailand)
9. 汉斯金(基督教)图宾根大学名誉教授(瑞士)
10. 卡尔约瑟夫·库舍尔(基督教)世界伦理基金会副主席(德国)
11.拉比乔纳森玛戈特(犹太教)莱奥拜克学院英国
12.肯尼亚大主教玛卡利亚(希腊正教会)(塞浦路斯)
13. Dr. 斯蒂芬·施伦索格, Hindu Expert, Secretary-General, Global Ethic Foundation (Germany)世界伦理基金会
14. Dr. AbdolkarimSoroush (Islam, Shia) (Iran)
15. Dr. Tu Weaning (Chinese religions and philosophies), Harvard University (China)
16.吉田修东洋大学教授(大乘佛教)

顾问
17. Dr. Thomas Ax worthy, Professor, Queen’s University (Canada)
汤姆·艾斯沃斯加拿大皇后大学
18. Dr. Gunther Gephardt, the Global Ethic Foundation (Germany)
冈瑟·格布哈特世界伦理基金会(德国)
19. 兵藤长雄原秘鲁大使(IAC)事务所副所长
20.宫崎勇前经济企划厅长官


 中国版